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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校外活動】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「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」活動

【113/9/20來函更新】
一、依據本巿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辦理。

二、旨案會議時間、地點說明如下:
(一)時間:113年10月8日(星期二)上午10時。
(二)地點:清水高中至真樓5樓會議室(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一段72號);該校場地有限,無法提供校內停車位,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。

三、請參賽學校每校派1至2人出席領隊會議,並於113年10月3日(星期四)17時前至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541rz6GGvtgFfCxE6,進行報名,當日將核對、校正報名相關資料並抽籤決定比賽順序;未出席者,報名資料視為無誤,若損及學生權益,由參賽單位自行負責。

四、為配合無紙化政策,當天不發放紙本資料,領隊會議相關資料請於113年10月4日(星期五)後逕行至清水高中新北市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專區(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teacher.cssh.ntpc.edu.tw/113dance/%E9%A6%96%E9%A0%81)下載。

五、倘有相關疑義,請逕洽清水高中輔導處舞蹈班黃尹冠老師(02)2270-7801轉550。

【113/9/9 來函更新】
一、依據本市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辦理。

二、依上開規定,團體B組參賽單位(甲、乙、丙組)、個人組及團體A及B組連續2年(111、112學年度)獲得全國決賽同類型同組別特優者,自願參加初賽將以表演賽形式參與,不列入計分及排名,須於113年9月2日(星期一)至9月9日(星期一)前,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(網址:https://studentdance.perdc.ntnu.edu.tw/)登錄報名資料,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(含參賽者名冊)ㄧ式3份,加蓋學校教務處(教導處)註冊章,將其中2份逕寄(送)清水高中,郵戳為憑,請務必依限完成報名,先予敘明。

三、惟經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承辦人表示,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站系統目前異常無法列印報名表部分,請各校務必於9月9日(星期一)完成線上報名,惟本市列印紙本報名表收件期間延長至9月13日(星期五)前(郵戳為憑)寄送至清水高中。

四、重申各校務必於9月9日(星期一)完成線上報名,以維護學生參賽權益。

五、有關本市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相關資訊,陸續公告於清水高中官網(網址: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teacher.cssh.ntpc.edu.tw/113dance/),請逕自上網查詢。

六、本案計畫將視實際報名情形於賽前滾動調整各項細部規定,並依承辦學校(清水高中)網站實際公告為主,請轉知競賽員務必配合辦理。

【113/8/20 來函更新】
一、旨揭草案修訂內容重點摘錄如下:
(一)統一說明文字:「市賽」及「初賽」統一修正為「初賽」;「決賽」及「全國決賽」統一修正為「全國決賽」。
(二)參賽人員個人組及團體組連續2年獲得全國決賽資格者具逕行參加全國決賽資格者,如自願參加初賽則以表演賽形式參與,不列入計分及排名。
(三)新增連續2年獲得全國決賽資格者之團體組及個人組報名初賽方式:
1、團體組新增「倘團體A及B組連續2年(111、112學年度)獲得全國決賽同類型同組別特優者,自願參加初賽將以表演賽形式參與,不列入計分及排名,請逕自於113年9月2日(星期一)至9月9日(星期一)前,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(網址:https://studentdance.perdc.ntnu.edu.tw/)登錄報名資料」。
2、個人組新增「3.倘連續2年(111、112學年度;若有跨學段者,可併予採計)獲得全國決賽個人組同類型特優前三名,自願參加初賽將以表演賽形式參與,不列入計分及排名,請逕自於113年9月2日(星期一)至9月9日(星期一)前,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(網址:https://studentdance.perdc.ntnu.edu.tw/)登錄報名資料」。
(四)另原先計畫附件4連續2年獲得全國決賽資格者名單編號有誤,業於113年8月13日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(教育部承辦單位)確認更新,為避免爾後教育部再次修正名單,已增加備註「本名單依教育部公告為主,如有修正將於承辦學校(清水高中)網站同步公告更新」。

二、本案計畫將視實際報名情形於賽前滾動調整各項細部規定,並依承辦學校(清水高中)網站實際公告為主,請轉知競賽員務必配合辦理。

【113/7/11 來函更新】
一、本巿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領隊會議訂於113年10月8日上午10時召開,前函附表誤植,隨文檢附修正後報名資料檢核及時程表1份供參。

二、有關本市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相關資訊,陸續公告於清水高中官網(網址: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teacher.cssh.ntpc.edu.tw/113dance/),請逕自上網查詢。

【113/6/12 來函】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暨本局113年6月12日本市112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檢討會議暨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
二、旨揭計畫重要調整部分摘錄如下:
(一)依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,芭蕾個人組於115學年度開始實施;團體組(限乙、丙組)於116學年度開始實施。
(二)各競賽類組報名時間如下,請競賽單位逕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報名:
1、團體B組甲、乙、丙組及個人,訂於113年9月2日(星期一)至9月9日(星期一)。
2、團體A組不辦理初賽,決賽報名時間訂於113年9月13日(星期五)至9月20日(星期五)。
3、團體A及B組連續2年(111、112學年度)獲得全國決賽同類型同組別特優者;個人組連續2年(111、112學年度;若有跨學段者,可併予採計)獲得決賽個人組同類型特優前三名,報名時間訂於113年9月13日(星期五)至9月20日(星期五)。
(三)比賽日期:團體組甲組訂於113年10月23日(星期三)至10月25日(星期五)辦理;個人組及團體乙、丙組訂於113年10月28日(星期一)至11月7日(星期四)辦理,將視報名情形調整賽程。

三、另檢附報名資料檢核及時程表1份供參,有關本市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相關資訊,陸續公告於清水高中官網(網址: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teacher.cssh.ntpc.edu.tw/113dance/),請逕自上網查詢。

四、本案計畫將視實際報名情形於賽前滾動調整各項細部規定,並依承辦學校(清水高中)網站實際公告為主,請轉知競賽員務必配合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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