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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來函公告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「以心理學角度談身心障礙者司法案例與認知通譯」研習

一、依據113年度北金鑑輔分區推動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計畫辦理。

二、研習時間:113年9月24日(星期二),9:00至16:20。

三、研習地點:本校和平校區II博愛樓地下一樓B109(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)。

四、研習對象:北區(金門縣、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宜蘭縣、花蓮縣、桃園市、新竹縣/市)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以及本校輔導區(宜蘭縣、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金門縣、連江縣)國高中職教育階段特教教師優先錄取,報名未滿名額開放跨區報名,名額50人。

五、研習計畫請參閱附件。

六、報名方式:

(一)請於報名截止日(詳附件)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。

(二)錄取名單將公布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。

(三)審核錄取後,若因故無法參加,請於開課前來電說明並請假,吳方慈助理專線:(02)7749-5105。

七、注意事項:

(一)參加人員請由所屬單位給予公(差)假。

(二)為尊重講師,請準時入場。

(三)研習結束後請填答回饋問卷表單。

(四)全程參與並確實簽到、退者,將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。

(五)本次研習備有午餐,請自備環保餐具以及提袋。

(六)停車位有限,請善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。

(七)孕婦、身心障礙、行動不便及需其他特別服務者,請於研習報名時於備註欄中告知,以利中心協助安排。

(八)考量因疫情或其他突發狀況導致研習安排需臨時變動,請學員們務必留意E-mail或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的最新公告訊息,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修正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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